5月17日的安徽省小水電協會成立大會上,前來捧場的貴州、江西、云南、浙江、吉林等10多個小水電協會代表,紛紛向本報記者“倒苦水”:小水電作為可再生能源,生存狀況舉步維艱,在遭遇國家政策的歧視和壟斷企業的欺壓雙重壓力下,已然到了崩潰邊緣。
小水電問題由來已久,而且在當前大環境下,有愈演愈烈之勢。
歧視民營——“非國民待遇”
“這些年,我們已經非常明確地感受到了歧視性的對待。”安徽省岳西縣小水電協會會長陳敏躍對記者說。
陳敏躍的苦悶并非孤例。目前正在全國范圍內如火如荼開展的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工作,也將民營小水電站排除在外。
2011年10月19日,由水利部主導的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試點正式啟動,首批試點選擇在浙江、湖北、湖南、廣西、重慶、陜西6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進行,覆蓋620座水電站,中央財政按照每千瓦700元、1000元、1300元的標準分別對東中西部地區進行補助。“國家在文件里提出是1995年之前建成的電站,結果只有國營和集體的電站享受這個待遇,民營的不能享受,為什么?并不是說我們發出來的電質量就差一些,沒有這個道理。”安徽省霍山縣小水電協會人士對記者說。
在眾多小水電協會會長們看來,這種“非國民待遇”就是典型的“歧視民營”的政策。
據《中國能源報》記者調查,在已經推廣實行增效擴容改造的電站中,普遍存在弄虛作假、以次充好、財政資金遭到揮霍浪費等情況。
“現在的國有小水電站,問題一籮筐。”一位不愿具名的小水電行業人士向本報記者透露,目前的國有小水電站,人員嚴重超編,在增效擴容改造過程中,有的不僅沒有實現技術和設備的更新換代與升級,反而越改越倒退。“實際上從上個世紀90年代開始,通過三峽工程‘以市場換技術’之后,大量新技術用到了小水電機組,使得設備效率大大提高,以1990年為界,如果更換過轉輪,效率提高10%甚至20%是分分鐘的事。”上述匿名人士說。
由此出現的一個奇怪現象是:國有小水電和集體小水電“拿著國家的錢不心疼”,加上行業缺乏自律,“習慣性偷工減料”,增效擴容改造變成了這些水電站的“搖錢樹”。而另一方面,民營小水電卻因上網電價低、享受不到這項政策、與國有小水電一樣承擔了防洪、抗旱、補水等社會公共效益,掙扎在破產邊緣。
小水電在我國歷史悠久,曾經在漫長的歷史長河里,為新中國“老少邊窮”地區的供電和這些地區的經濟發展立下了汗馬功勞。
吉林省延邊市一位正在籌備成立小水電協會的人士向本報記者透露,一部分建于1995年之前、卻在1996年改制成為私營的國有電站,由于在改制時接收了原電站原班人馬而背上了沉重的歷史包袱。
“民營小水電行業,涉及到全國幾百萬就業人口,流血又流淚,卻得不到應有的回報。”貴州省民營水電行業商會秘書長葉行地說。
以安徽省岳西縣為例,該縣已有5年沒有批準一個小水電項目了。據了解,岳西縣可開發水能資源量為20萬千瓦,目前已經開發15萬千瓦,還有5萬千瓦沒有開發。“在沒有審批之前,外界輿論的誤導就已經給在建電站造成了成本增加。比如對炸藥的限購,開山需要炸藥,炸藥從廠家拉出來是6000元一噸,我們的施工隊伍拿到手時已經變成3萬元一噸了,漲了5-6倍。”陳敏躍說。
“實際上從2003年開始,我國就基本上沒有再新建小水電站了。”上述匿名人士告訴記者。
“2006年《可再生能源法》頒布以后,小水電作為可再生能源應該得到財政、稅收、貸款等一系列優惠政策,但從現實情況看來,小水電成了‘被遺忘的角落’,這也是這么多年來各地紛紛成立小水電協會、為自己維權的原因。”陳敏躍說。
另據本報記者調查,在增效擴容實際操作中,已有相當一部分有關系和背景的民營小水電也參與了改造。來自能源網-中國能源報,更多精彩盡在www.cnenergy.org
螞蟻與大象的角力
除了要爭取政策的公平對待,葉行地他們要面對的,還有一個強勁的對手——電網公司,他們將這場力量懸殊的角力比喻為螞蟻與大象的對抗。
“目前安徽好多個縣市和地方電力公司在收取過網費和超額線損。”上述霍山縣小水電協會人士向記者透露。
在葉行地他們看來,電網公司這個電力市場上唯一的“二道販子”總是有各種各樣的“策略”:“電網公司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,弄出一個躉售價,也就是電網公司內部結算的批發價,本來跟我們發電企業沒關系。但電力市場是買方市場,小水電價格上不去,因為小水電投資主體基本上是民營企業,完全不具備與電網公司抗衡的能力。”葉行地說。
據了解,電網公司收取過網費和線損的問題,早已是公開的秘密。
以安徽省霍山縣為例,在小水電行業協會成立之前,過網費是0.055元/度,線損高達29%-30%。“這就意味著,在電站運行成本不斷增加的情況下,100度電發出來,只有70度是算錢的,另外每一度電還要收取0.055元的過網費。”上述霍山縣小水電協會人士說。盡管霍山縣小水電協會成立后,通過談判和博弈,線損被下調至16%,“但我們還是不清楚這16%是怎么算出來的。”這位協會人士說。
為此,安徽省小水電協會會長楊前友給記者打了一個形象的比喻:“就好比批發商來批發農民的蔬菜,即使就地轉手賣了,運費還是要由種菜的農民來出。他(電網公司)有很多理由,今天這個路不好走或者今天下了雨,路費就還要多收一點;或者他說你拿到的是批發價,所以路費應該由你來出。”
葉行地說,按照現行政策,從電站發出來的電,產權分界應該在出站后的第一根電桿。“從這個地方交給你,賣給你2毛錢,你就是拿出去賣到8毛甚至1塊,賺錢是你的事,沒有理由到我這里收過網費。”
對于扣線損的問題,葉行地認為,首先國家法律沒有如此規定,國家發改委也沒有這樣的規定;即使國家發改委有規定,也應該有足夠的依據支撐。“如果沒有,扣線損就是違法的。”
“電網公司的理由是,小水電發電導致了電網潮流變化,從而導致線損增加,這筆賬我們跟他們算過,實際上我們發電在末端把電壓提高之后是減少了線損。”上述吉林省延邊市人士稱,所謂線損,當中存在貓膩:“他們有私下里的用戶,或者跟他們內部有關系的關系戶,這些人用電不用花錢,他把電賣出去之后額外收入自己揣腰包了。抄見電量和發電電量差距大的時候,就炮制出一個線損,把這筆爛賬都算在小水電這個弱勢群體頭上了。”
“實際上,根本就沒有線損這個說法。政府物價部門在核定電網公司的銷售電價時,水電裝機情況,居民、商業、農業用電情況,都寫得很清楚。其中有一項就是網損,線損、利潤、稅收都合在里面了。”葉行地說。
除了過網費和線損,還有一個“觸目驚心”的野蠻盤剝,那就是在電力計量上也完全由買方電網公司說了算。“比如我們賣1萬度電是不是就得到1萬度電的錢了?計量表誰去校核?電力計量不能再由電網公司來做了,必須剝離出來讓國家技術質量監督局去做,否則電網公司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,這是沒有理由的。”葉行地說。
一碗水要端平
面對種種不公,各地小水電行業協會紛紛向記者表達了他們的心聲:“嚴格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》,實現同網同質同價,電力作為一種商品,其屬性和價值是一樣的,要一碗水端平。”
這些協會代表們認為,電價是小水電的生命線。據本報記者了解,即便是在現行的定價機制下,在許多地方,原本由政府物價部門行使的定價權,也遭到了電網公司的“綁架”。
“電力市場壟斷以后,小水電電價提不上去的原因,不是政府定價部門說了算,而是電網公司綁架了政府,他說了才算。”葉行地說。
據本報記者調查,這種現象已在廣西、浙江、江西、福建等地廣泛存在。原國家電監會,作為電力市場監管機構,在劃入新組建的國家能源局之后,這種現象到目前為止仍沒有出現改觀。“換湯不換藥,人還是那些人,還在他們(電網公司)的屋檐下辦公,我們要去找他們談問題,還要在電網公司大樓門口登記才能進去。”浙江省泰順縣小水電協會會長葉傳夏對記者說。
由此而來的,是各種千奇百怪的電價。以吉林省延邊市為例,僅一條河上就有16種電價。
對于電價的相關規定更是“五花八門”:“安徽省岳西縣就規定了,裝機200千瓦以下的不得超過0.22元;裝機201-500千瓦的不超過0.3元;裝機501千瓦以上的,過去分8個檔次,現在分6個檔次。”陳敏躍說起電價,哭笑不得。由此導致的“八仙過海各顯神通”,眼花繚亂的電價背后,拼的是實力是否雄厚、有沒有后臺或背景這些“人治”而不是“法治”環境下的種種說不清道不明的因素。
“比如安徽省電力公司旗下有一個康源電力集團有限公司,我們的電價是0.35元,他們是0.429元。物價局的解釋是:這是因為產業政策,小火電淘汰之后對它的一種補償。”陳敏躍說。
因此,各地小水電企業抱團成立協會之后的主要工作,就是到物價部門去爭取電價。以葉傳夏所在的浙江省為例,目前浙江省有三種電價:1993年以前建成的為0.4元;1994年到1997年的為0.433元;1997年以后的為0.45元。目前,浙江省物價局正在就調價征求意見,擬定方案為:1993年以前的提高0.17元;1993年到1997年的維持原價不動;1997年以后建成的則分為兩檔:1997-2005年的提高0.005元為0.455元;2005年以后的提高0.015元為0.465元。
對此方案,葉傳夏們并不滿意。他們則要求以1996年為界,1996年前建成的統一為0.45元;1997年后建成的則分為兩檔:1997-2002年至少要提高0.015元,2003年以后的要提高0.02元。“因為2003年以后新建的基本上就很少了。”葉傳夏說。
然而,涉及到小水電行業的相關部門,例如原國家電監會及水利部農村水電和電氣化發展局,近年來不斷出臺了各種行政許可和行政收費項目,不僅沒有保護這個行業的蕓蕓眾生,而是不斷給小水電“制造麻煩”,令這些小水電業主們“怨聲載道”。
“比如電監會的發電許可證,每年都要年檢,很啰嗦的。”葉傳夏告訴記者,水利部收取的水資源費,按國家規定每度電0.4—0.8厘,浙江省取的是上線0.8厘。“眾所周知,水力發電并沒有吃掉水,市場經濟搞了這么多年,就不應該再有‘費’,應該交稅就完了。”葉行地說。
據記者了解,這個倡導“水資源有償使用50年”的政策正在水利部醞釀,“他們還想弄一個取水許可證,每五年換一次證,每年年檢,基本上就給你套牢了。”葉行地說。
小水電問題由來已久,而且在當前大環境下,有愈演愈烈之勢。
歧視民營——“非國民待遇”
“這些年,我們已經非常明確地感受到了歧視性的對待。”安徽省岳西縣小水電協會會長陳敏躍對記者說。
陳敏躍的苦悶并非孤例。目前正在全國范圍內如火如荼開展的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工作,也將民營小水電站排除在外。
2011年10月19日,由水利部主導的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試點正式啟動,首批試點選擇在浙江、湖北、湖南、廣西、重慶、陜西6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進行,覆蓋620座水電站,中央財政按照每千瓦700元、1000元、1300元的標準分別對東中西部地區進行補助。“國家在文件里提出是1995年之前建成的電站,結果只有國營和集體的電站享受這個待遇,民營的不能享受,為什么?并不是說我們發出來的電質量就差一些,沒有這個道理。”安徽省霍山縣小水電協會人士對記者說。
在眾多小水電協會會長們看來,這種“非國民待遇”就是典型的“歧視民營”的政策。
據《中國能源報》記者調查,在已經推廣實行增效擴容改造的電站中,普遍存在弄虛作假、以次充好、財政資金遭到揮霍浪費等情況。
“現在的國有小水電站,問題一籮筐。”一位不愿具名的小水電行業人士向本報記者透露,目前的國有小水電站,人員嚴重超編,在增效擴容改造過程中,有的不僅沒有實現技術和設備的更新換代與升級,反而越改越倒退。“實際上從上個世紀90年代開始,通過三峽工程‘以市場換技術’之后,大量新技術用到了小水電機組,使得設備效率大大提高,以1990年為界,如果更換過轉輪,效率提高10%甚至20%是分分鐘的事。”上述匿名人士說。
由此出現的一個奇怪現象是:國有小水電和集體小水電“拿著國家的錢不心疼”,加上行業缺乏自律,“習慣性偷工減料”,增效擴容改造變成了這些水電站的“搖錢樹”。而另一方面,民營小水電卻因上網電價低、享受不到這項政策、與國有小水電一樣承擔了防洪、抗旱、補水等社會公共效益,掙扎在破產邊緣。
小水電在我國歷史悠久,曾經在漫長的歷史長河里,為新中國“老少邊窮”地區的供電和這些地區的經濟發展立下了汗馬功勞。
吉林省延邊市一位正在籌備成立小水電協會的人士向本報記者透露,一部分建于1995年之前、卻在1996年改制成為私營的國有電站,由于在改制時接收了原電站原班人馬而背上了沉重的歷史包袱。
“民營小水電行業,涉及到全國幾百萬就業人口,流血又流淚,卻得不到應有的回報。”貴州省民營水電行業商會秘書長葉行地說。
以安徽省岳西縣為例,該縣已有5年沒有批準一個小水電項目了。據了解,岳西縣可開發水能資源量為20萬千瓦,目前已經開發15萬千瓦,還有5萬千瓦沒有開發。“在沒有審批之前,外界輿論的誤導就已經給在建電站造成了成本增加。比如對炸藥的限購,開山需要炸藥,炸藥從廠家拉出來是6000元一噸,我們的施工隊伍拿到手時已經變成3萬元一噸了,漲了5-6倍。”陳敏躍說。
“實際上從2003年開始,我國就基本上沒有再新建小水電站了。”上述匿名人士告訴記者。
“2006年《可再生能源法》頒布以后,小水電作為可再生能源應該得到財政、稅收、貸款等一系列優惠政策,但從現實情況看來,小水電成了‘被遺忘的角落’,這也是這么多年來各地紛紛成立小水電協會、為自己維權的原因。”陳敏躍說。
另據本報記者調查,在增效擴容實際操作中,已有相當一部分有關系和背景的民營小水電也參與了改造。來自能源網-中國能源報,更多精彩盡在www.cnenergy.org
螞蟻與大象的角力
除了要爭取政策的公平對待,葉行地他們要面對的,還有一個強勁的對手——電網公司,他們將這場力量懸殊的角力比喻為螞蟻與大象的對抗。
“目前安徽好多個縣市和地方電力公司在收取過網費和超額線損。”上述霍山縣小水電協會人士向記者透露。
在葉行地他們看來,電網公司這個電力市場上唯一的“二道販子”總是有各種各樣的“策略”:“電網公司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,弄出一個躉售價,也就是電網公司內部結算的批發價,本來跟我們發電企業沒關系。但電力市場是買方市場,小水電價格上不去,因為小水電投資主體基本上是民營企業,完全不具備與電網公司抗衡的能力。”葉行地說。
據了解,電網公司收取過網費和線損的問題,早已是公開的秘密。
以安徽省霍山縣為例,在小水電行業協會成立之前,過網費是0.055元/度,線損高達29%-30%。“這就意味著,在電站運行成本不斷增加的情況下,100度電發出來,只有70度是算錢的,另外每一度電還要收取0.055元的過網費。”上述霍山縣小水電協會人士說。盡管霍山縣小水電協會成立后,通過談判和博弈,線損被下調至16%,“但我們還是不清楚這16%是怎么算出來的。”這位協會人士說。
為此,安徽省小水電協會會長楊前友給記者打了一個形象的比喻:“就好比批發商來批發農民的蔬菜,即使就地轉手賣了,運費還是要由種菜的農民來出。他(電網公司)有很多理由,今天這個路不好走或者今天下了雨,路費就還要多收一點;或者他說你拿到的是批發價,所以路費應該由你來出。”
葉行地說,按照現行政策,從電站發出來的電,產權分界應該在出站后的第一根電桿。“從這個地方交給你,賣給你2毛錢,你就是拿出去賣到8毛甚至1塊,賺錢是你的事,沒有理由到我這里收過網費。”
對于扣線損的問題,葉行地認為,首先國家法律沒有如此規定,國家發改委也沒有這樣的規定;即使國家發改委有規定,也應該有足夠的依據支撐。“如果沒有,扣線損就是違法的。”
“電網公司的理由是,小水電發電導致了電網潮流變化,從而導致線損增加,這筆賬我們跟他們算過,實際上我們發電在末端把電壓提高之后是減少了線損。”上述吉林省延邊市人士稱,所謂線損,當中存在貓膩:“他們有私下里的用戶,或者跟他們內部有關系的關系戶,這些人用電不用花錢,他把電賣出去之后額外收入自己揣腰包了。抄見電量和發電電量差距大的時候,就炮制出一個線損,把這筆爛賬都算在小水電這個弱勢群體頭上了。”
“實際上,根本就沒有線損這個說法。政府物價部門在核定電網公司的銷售電價時,水電裝機情況,居民、商業、農業用電情況,都寫得很清楚。其中有一項就是網損,線損、利潤、稅收都合在里面了。”葉行地說。
除了過網費和線損,還有一個“觸目驚心”的野蠻盤剝,那就是在電力計量上也完全由買方電網公司說了算。“比如我們賣1萬度電是不是就得到1萬度電的錢了?計量表誰去校核?電力計量不能再由電網公司來做了,必須剝離出來讓國家技術質量監督局去做,否則電網公司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,這是沒有理由的。”葉行地說。
一碗水要端平
面對種種不公,各地小水電行業協會紛紛向記者表達了他們的心聲:“嚴格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》,實現同網同質同價,電力作為一種商品,其屬性和價值是一樣的,要一碗水端平。”
這些協會代表們認為,電價是小水電的生命線。據本報記者了解,即便是在現行的定價機制下,在許多地方,原本由政府物價部門行使的定價權,也遭到了電網公司的“綁架”。
“電力市場壟斷以后,小水電電價提不上去的原因,不是政府定價部門說了算,而是電網公司綁架了政府,他說了才算。”葉行地說。
據本報記者調查,這種現象已在廣西、浙江、江西、福建等地廣泛存在。原國家電監會,作為電力市場監管機構,在劃入新組建的國家能源局之后,這種現象到目前為止仍沒有出現改觀。“換湯不換藥,人還是那些人,還在他們(電網公司)的屋檐下辦公,我們要去找他們談問題,還要在電網公司大樓門口登記才能進去。”浙江省泰順縣小水電協會會長葉傳夏對記者說。
由此而來的,是各種千奇百怪的電價。以吉林省延邊市為例,僅一條河上就有16種電價。
對于電價的相關規定更是“五花八門”:“安徽省岳西縣就規定了,裝機200千瓦以下的不得超過0.22元;裝機201-500千瓦的不超過0.3元;裝機501千瓦以上的,過去分8個檔次,現在分6個檔次。”陳敏躍說起電價,哭笑不得。由此導致的“八仙過海各顯神通”,眼花繚亂的電價背后,拼的是實力是否雄厚、有沒有后臺或背景這些“人治”而不是“法治”環境下的種種說不清道不明的因素。
“比如安徽省電力公司旗下有一個康源電力集團有限公司,我們的電價是0.35元,他們是0.429元。物價局的解釋是:這是因為產業政策,小火電淘汰之后對它的一種補償。”陳敏躍說。
因此,各地小水電企業抱團成立協會之后的主要工作,就是到物價部門去爭取電價。以葉傳夏所在的浙江省為例,目前浙江省有三種電價:1993年以前建成的為0.4元;1994年到1997年的為0.433元;1997年以后的為0.45元。目前,浙江省物價局正在就調價征求意見,擬定方案為:1993年以前的提高0.17元;1993年到1997年的維持原價不動;1997年以后建成的則分為兩檔:1997-2005年的提高0.005元為0.455元;2005年以后的提高0.015元為0.465元。
對此方案,葉傳夏們并不滿意。他們則要求以1996年為界,1996年前建成的統一為0.45元;1997年后建成的則分為兩檔:1997-2002年至少要提高0.015元,2003年以后的要提高0.02元。“因為2003年以后新建的基本上就很少了。”葉傳夏說。
然而,涉及到小水電行業的相關部門,例如原國家電監會及水利部農村水電和電氣化發展局,近年來不斷出臺了各種行政許可和行政收費項目,不僅沒有保護這個行業的蕓蕓眾生,而是不斷給小水電“制造麻煩”,令這些小水電業主們“怨聲載道”。
“比如電監會的發電許可證,每年都要年檢,很啰嗦的。”葉傳夏告訴記者,水利部收取的水資源費,按國家規定每度電0.4—0.8厘,浙江省取的是上線0.8厘。“眾所周知,水力發電并沒有吃掉水,市場經濟搞了這么多年,就不應該再有‘費’,應該交稅就完了。”葉行地說。
據記者了解,這個倡導“水資源有償使用50年”的政策正在水利部醞釀,“他們還想弄一個取水許可證,每五年換一次證,每年年檢,基本上就給你套牢了。”葉行地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