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維護檢修中人體及所帶工具與帶電體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。
在低壓工作中,人體與所攜帶的工具與帶電體距離應不小于0.1m。
在高壓無遮攔操作中,人體及所攜帶工具與帶電體之間最小距離,10kV應不小于0.7m,35kV應不小于1m,用絕緣桿操作,上述距離可減為10kV時0.4m,35kV時0.6m。
在線路上工作時,人體及所攜帶工具與臨近帶電導線最小距離,10kV以下為1m,35kV為2.5m。
使用噴燈、汽焊等明火作業時,火焰不得傾向帶電體,其最小距離10kV及以下為1.5m,35kV為3m。